每年都有考生會因分不清“定向培養”和“非定向培養”的區別,而導致選錯導致自己未能參加考試或者考完出現問題的考生也大有人在。
千萬別小看這一個字的區別,所有考生在報考之前都有必要了解一下“定向培養”和“非定向培養”的區別在哪里呢?培養方式有哪些不同?以及兩者該如何選呢?今天就給大家仔細講解一下。
又稱定向培養研究生,指由國家按照計劃招收,在招生時通過合同形式明確其畢業后工作單位的研究生。
網報時需要填寫“定向就業單位所在地、定向就業單位”,畢業后回原單位。錄取前考生工作單位、錄取學校、考生本人三方簽署定向培養協議。其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仍留在原地,考生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
考生在錄取時不確定未來的工作單位。在校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學金和其他生活待遇。入學時考生需將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轉到學校;畢業時應服從國家就業指導,在國家規定的服務范圍內進行安排或實行“雙向選擇”,自主就業。
定向培養研究生:在入學前已確定工作單位,要簽定定向協議才能入學,畢業后回原單位。
非定向培養研究生:在錄取時不確定未來的工作單位,畢業時應服從國家就業指導,在國家規定的服務范圍內進行安排或實行雙向選擇。
定向培養研究生:不調檔案。
非定向培養研究生:調檔案,個人檔案需調到學校。
定向培養研究生:在錄取的時候已經確定了工作的去向,并由考生與招生單位和定向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合同書(三方協議),費用根據定向單位相關規定執行(單位承擔或自行承擔)。
非定向培養研究生:培養費用由報考者自己承擔,在校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學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定向培養研究生:一般不能享受獎學金、助學金等。
非定向培養研究生:在校期間能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學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對于打算全日制讀研的考生來說,選擇非定向培養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就讀可以享受高校的各項獎助學金政策、宿舍安排等高校資源,完完全全重返校園享受讀書時光。
2019年教育部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文件里,第78條明確說明:原則上招生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同年,多所院校在招生簡章中已經明確規定非全日制專業,限定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只有極個別院校非全日制還招收“非定向培養”考生。
因此,同學們在報名的時候一定要確定報名院校招生簡章上發布的關于定向及非定向的相關政策,報考時不要選錯,每年選錯培養方式的同學也不在少數。
定向研究生在錄取前,必須簽訂考生工作單位、錄取學校、考生本人三方簽署定向培養協議,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仍留在原工作單位,畢業后按合同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如果協議簽不上,學校將會取消你的錄取名額的。
其余的報考條件與其他考生相同,都需遵守學校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