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概況
2026年我校擬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1200余人,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100余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00余人。各學科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含普通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將根據2026年國家招生計劃及各專業報考情況進行增減動態調整。
二、招生類別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與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三、報考條件
第一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2026年9月1日,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均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相同或相近專業研究生。原則上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跨專業報考〔法律(非法學)(035101)、農業管理(095137)、農村發展(095138)、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審計(125700)除外〕。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第二條 報考下列專業學位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一)報考法律(法學)(035102)專業學位的,須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且報名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報考法律(非法學)(035101)專業學位的,須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且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二)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第(一)、(二)、(三)項要求。
2.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根據國家規定,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專業學位中的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也須符合上述兩項報考條件。
(三)報名參加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原則上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及相近專業,或有計算機、數學等專業背景。
第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不含單獨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再累加。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第四條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相應報考條件并在網上報名時填報。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第五條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四、報名事宜
請考生在報名前務必認真閱讀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規定,了解報考流程,明確自身責任。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參照所在省市或報考點公告在網上確認階段上傳相關材料,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報考費繳納方式按照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方式執行,詳見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上公告。
(一)網上報名
預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并牢記網上報名編號。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僅能保留一條有效的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
2.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3.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在職考生應在報考時明確是否定向就業,全日制非定向就業考生人事檔案須轉入我校,所有定向就業考生在錄取前須與用人單位、我校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就業方式一經確認不再更改。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的,我校不承擔責任。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報考信息存疑或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我校將通過研招網站內消息通知考生,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因未核驗導致考生無法參加初試,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申請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審核通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符合享受初試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
9.在讀研究生報考碩士研究生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二)網上確認
網上確認形式、時間、地點等信息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報考點公告為準。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
五、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相關規定,組織專人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網上學籍學歷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造成無法初試、復試或錄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學籍學歷資格以教育部學籍學歷庫為準,“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學籍學歷、身份證號等有誤考生不予準考、復試、擬錄取。
六、考試安排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2.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詳見《河南財經政法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復試
1.復試辦法、時間、地點、方式、科目和成績等將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均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與初試科目不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我校不接受破格復試申請。
4.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和審計(125700)等7個專業在復試中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學部、學院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如有必要,我校可以對考生再次復試。
七、調劑
我校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將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進行。有關調劑事項請參照我校2026年調劑工作辦法。
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我校視情況有權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九、錄取
我校將在本單位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對于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我校將嚴格審核考生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把握。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請廣大考生在報名時明確相關信息。
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2026年9月1日,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履行請假手續。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學制學費及獎助政策
(一)學制
1.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均為3年。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除工商管理碩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碩士(全日制、非全日制)為2.5年外,其他專業均為3年。
(二)學費標準
1.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學年。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除單列專業外,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學年。單列專業名單詳見表1。
(三)獎助政策
有關研究生獎助政策等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出現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我校依法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
十二、體檢
擬錄取為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確定之后進行體檢,復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將于入學審查期間由學校統一組織。有關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形式等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進行。
十三、培養校區
工商管理(125100)碩士研究生在文北校區培養(鄭州市文化路80號),其他各學科、專業碩士研究生在鄭東校區培養(鄭州市金水東路180號)。
如有變化我校將在研究生處網站另行通知。
十四、其他事宜
(一)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相關問題說明
1.按教育部文件規定,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人員,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我校不承擔責任。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其他獎勵參照相應的文件和獎勵辦法。
3.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及其他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4.非全日制研究生戶口、人事檔案和組織關系不轉入我校。